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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我校学生参加广东省“助梦扬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精神,学校决定推荐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参加活动。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四)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好(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优先),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五)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殊困难者优先);
      (六)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推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广州商学院2017-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于 4月17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附件1、附件2上报学生处;
      (三)学校复审推荐。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各候选人现场答辩(时间暂定4月20日,具体另行通知),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分,择优推荐1名。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学校评选最终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科研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本科类)。海外研学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按照目前我国构建的以政府投入为主、高校落实责任、社会积极参与的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项目资助经费将采取以省教育厅为主,各普通高校积极分担的方式构成。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生所在高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资助补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精心组织评选工作,广泛发动宣传、及时公开评选信息、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要确保整个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按时报送材料
      因出国研学项目涉及到学生资料准备、护照、签证、培训等相关事项,时间紧,各学院请务必于4月17日前将评选推荐名单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林婉芳    联系方式:020-82878480
     
      附件:1.2017-2018学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
广州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