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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我校学生参加广东省“助梦扬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7号)精神,学校决定推荐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参加活动。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形式及时间
  经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教育厅将于暑假期间(7-8月)分批安排赴科研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为期10-15天。
  二、项目要求
  (一)因地点未知,要确保报名后能按要求参加项目;
  (二)完成出国研学项目后要形成学习报告,在校内进行心得宣讲;
  (三)要确保能在六月中旬办理好个人的因私普通护照(自行办理)。
  三、项目支持经费内容
  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由教育厅资助1万元,其余费用由学校资助。
  四、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四)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好(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优先),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五)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者优先);
  (六)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五、推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广州商学院2016-2017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于5月22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附件1、附件2上报学生处;
  (三)学校复审推荐。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委对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择优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林婉芳    联系方式:020-82878480
  附件: 1. 附件1 2016-2017学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doc

    2.附件2 2016- 2017学年度“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xls


广州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