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和管理办法》,拟选聘一批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选聘人数
全校60个学生社团,选聘60名指导老师,具体学生社团名单见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一览表(附件1)。
三、聘任条件
(一)广州商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学生成长;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四)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指导社团活动相关专长和业务知识;
(五)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六)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四、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
(二)加强学生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社团骨干培训;
(三)指导学生社团成立、年审、注销的准备工作;
(四)审批学生社团日常活动,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
(五)指导与监管学生社团宣传刊物、新媒体平台内容的发布;
(六)协助学校查处学生社团违法违纪行为。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自荐或推荐方式,由教师自荐或业务指导单位推荐,填写广州商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报名表(附件2),2024年9月1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邮箱:gccxsgzb@163.com,纸质版(需业务指导单位盖章)上交到综合实训楼110B办公室。
(二)审核公示
学生工作部牵头各单位对指导老师选聘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社团类型与需求择优拟聘老师,名单公示5日。
(三)聘任与管理
社团指导老师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由学生工作部颁发聘书和发放工作补贴。所指导社团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荣誉的,按规定给予相关奖励。
聘期期间社团指导老师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学生工作部与业务指导单位商讨后,重新选聘指导老师。
社团指导老师受聘后不能尽责者,或学生社团对指导老师存在重大异议,经学生工作部与业务指导单位核实无误后给予解聘。
附件:1.关于选聘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通知(盖章版,附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一览表)
中共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