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院公管会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一学年来,在学院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学院各系部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秉承“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宗旨,为提高我院学生公寓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推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序的开展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学院公管会系统评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认真领会《广州商学院学院公管会系统评优办法》,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二、请各系、部组织各年级、各班级开展优秀集体和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并于5月20 日把评优材料送学院公管会秘书处。
三、请各系部认真总结一学年的工作,完成“优秀集体”的评优材料,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送学院公管会秘书处。
四、各系部自行向上申报,学院公管会根据制定的评优细则,结合各系部的日常表现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情况进行计分评选,经学院公管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核评定。
五、6月4日—5日,对所拟定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广州商学院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四日